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2020年汛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青島西海岸新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各有關單位:
為扎實做好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汛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汛期安全管理提前部署、提前檢查、提前整改,根據青島市城市防汛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汛前自查檢查工作的通知》(青城防辦字〔2020〕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事關全局,意義重大、責任重大。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防汛工作各項要求、積極開展汛前安全隱患排查、完善防汛應急響應機制,在堅決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同時,嚴格按要求做好防汛準備工作。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
(一)嚴格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各項目要嚴格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及早落實防汛責任人,全面落實防汛工作崗位職責,嚴明防汛工作紀律、強化責任追究,確保防汛工作落到實處。
(二)深入開展現場汛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3月底,各有關單位、各項目要立即開展一次汛前安全隱患排查自查自糾,全面摸排、整改施工現場汛期安全隱患源,并結合汛期安全管理特點對深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及模板支撐、臨建設施及圍擋墻等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進行重點排查治理,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建立整改臺賬,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員,及時跟蹤整改情況,加強隱患風險管理。
(三)加強物資儲備、完善防汛工作預案。各有關單位、各項目要加強防汛后勤保障工作,對本單位、本項目所儲備的防汛物資進行全面的檢查,淘汰、更新過期和損壞的物資,確保調得出、用得上。要根據今年的防汛形勢和防汛要求在汛前完成防汛預案的修訂,增強預案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并結合預案內容開展防汛應急演練,通過現場實際操作,不斷改進和規范預案的運作流程,確保預案高效響應。
三、工作要求
各有關單位、各項目汛前安全隱患排查自查自糾情況(見附件1、2、3、4)加蓋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公章后,掃描為電子版格式發至項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市內三區工程報至市安監站監督員)。各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對轄區內項目汛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建立汛期重大安全隱患源臺賬,有關檢查情況(附件5)請于3月31日通過金宏網報送“青島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
青島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