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的通知
各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青島西海岸新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夯實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基礎,排查、整改現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隱患,決定自即日起開展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檢查時間和方式
(一)即日起至4月6日。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參建單位按照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要求,結合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實際和春季大風、干燥等季節特點,開展自查自糾。
(二)4月7日至4月20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
(三)4月21日至4月24日。市安監站對各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開展檢查情況進行督導、抽查。
三、重點檢查內容
(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落實《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2020年春節后建設工程新開工及復工有關事項的通知》(青建防指第 5號)和《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0年建設工程新開工及復工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青建管字〔2020〕2號)等疫情防控有關文件情況;項目按照《青島市房屋建筑工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導手冊》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現場務工人員健康信息登記情況、測溫情況、消毒情況等。
(二)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行情況。重點檢查:項目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各類方案、制度、措施制定情況;項目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建立情況,開展風險分級評定、告知和管控情況;項目制定隱患排查治理清單,現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實現閉環管理情況。
(三)重大安全隱患源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依照《山東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開展深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及模板支撐體系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情況;深基坑開挖、支護及監測情況;腳手架及模板支撐體系搭設、驗收、管理情況;起重機械設備檢測、維修、保養及各種安全裝置、限位裝置可靠情況;臨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況等。
(四)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嚴肅處理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或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等行為。
(五)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各項目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臨建房屋保溫材質情況、消防設施配備及有效情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管理情況、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資格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的明火作業審批制度執行情況、臨時用電管理情況等。
(六)場內專用施工車輛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場內專用施工車輛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場內專用施工車輛是否存在超載、超速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情況;各種安全防護及保險裝置和各種安全信息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情況;進出場登記、管理情況;使用操作時安放是否符合規定情況;使用操作時周邊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情況;混凝土泵車支腿是否打開并用墊木墊平,停放及支腿墊木位置是否平整堅實、與溝槽和基坑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布料配管和布料軟管是否違規延長等情況。
(七)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情況;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費用支出情況,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用計劃投入表、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實際投入統計表、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撥付相關證明資料及相關資金投入的發票或憑證等證明材料等。
(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建立工程現場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臺賬,主要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和氧氣,丙酮、乙醇等油漆稀釋劑,工程建設使用硝銨炸藥等;是否制定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是否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是否制定建筑工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等。
(九)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各項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情況,應急救援隊伍組建和機械、物資儲備情況,應急演練、評估情況,節假日期間值班值守情況,領導帶班情況等。
四、工作要求
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要深刻認識到在當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下,開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嚴格實施,充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確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各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風險理念,加強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的檢查、指導力度。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疫情防控走過場、風險管控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徹底的,要立即責令有關項目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青島市建筑市場主體考核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扣分等處罰。
青島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