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
欄目:行業資訊
發布時間:2021-07-12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印發《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
自由裁量基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部門:
為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規范行使本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我局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進行了梳理,制訂了新的《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照執行。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原《關于印發<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青建規字〔2020〕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