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市重要建設工程材料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我市重要建設工程材料質量監管,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根據《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公布重要建設工程材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公布重要建設工程材料目錄(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全市重要建設工程材料質量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含裝修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對涉及建設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結構安全和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的重要建設工程材料備案及使用情況(附件1、2);
(二)國家、省、市在建設工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建設工程材料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三)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重要建設工程材料質量證明文件核驗及復試情況;
(四)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各項制度建設情況;
(五)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發現不合格建設工程材料的處置情況。
三、檢查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6月4日~6月13日)。由監理單位牽頭組織施工對照檢查內容對所屬工程開展全面自查,并將自查發現的問題責任到人,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二)監督檢查階段(6月14日~7月16日)。市建管中心負責市南、市北、李滄三區建筑工地的檢查工作,各區(市)質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在監建筑工地的檢查工作。對檢查發現問題嚴重的工地進行重點督導落實,列入問題工地臺賬,逐條進行落實整改、銷號。
(三)總結匯總階段(7月19日—7月23日)。各區(市)質監機構于7月20日之前將專項檢查情況報市建管中心(金宏地址:青島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建材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質監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檢查,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落實,確保部署到位、檢查深入、整改徹底。
(二)堅持嚴格管理。各區(市)質監機構對涉及建設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結構安全和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的重要建設工程材料未備案使用、使用國家、省、市在建設工程中禁止使用建設工程材料及不合格建設工程材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形成震懾作用,確保專項檢查取得實效。
(三)建立預警機制。各區(市)質監機構要建立長效機制,對專項檢查、監督檢查及監督抽測等發現的不合格建設工程材料,應于每月25日前報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建材處,主要包括生產廠家(經銷商)、生產批號、產品規格等情況(附件3)。
(四)實施聯合懲戒。建立全市建設工程材料質量追溯監管體系,對發現的不合格建設工程材料,由市建管中心納入青島市重要建設工程材料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考核,情節嚴重的聯動行政審批服務機構注銷該產品重要建材備案,直至清出我市建筑市場。
附件:1.《青島市重要建設工程材料目錄(第一批)》
2.《青島市重要建設工程材料目錄(第二批)》
3.重要建設工程材料不合格產品匯總信息表
青島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2021年6月4日